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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给予周亚平、邵梦如、舒顺利、李浩南等四位同学退学处理的公告 | | 来源: 点击数:150次 更新时间:2026/1/4 9:25:03 |
建筑与园林系四位学生自入学以来不按要求完成规定的教学活动,达不到必修学分,根据学校学籍管理规定,予以退学,现公告如下:
周亚平,学号:2411100136,24级风景班学生;邵梦如,学号:2411100132,24级风景班学生;舒顺利,学号:2119060156,21级园林五年制班学生;李浩南,学号:2311040116,23级广告班学生。该四名学生自入学后连续两周不按规定参加各门课程的学习。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退学(一)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二)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该两名同学自入校以来不完成相应学习任务,不参与相关教学和班级活动,依照学校相关规定,予以退学。
公告时间:2025年1月4日至2025年1月8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有效期内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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