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奖学金评定主要依据同学们在2023-2024学年的综合表现。各项指标均按照既定的评定细则进行量化考核,以确保评选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在公示期间(11月4日-6日),如对公示内容有任何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党务学工科提出申诉,并提供详实的证明材料。受理部门将在接到申诉后,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认真核实、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希望同学们能够认真查阅公示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请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反馈。同时,也希望本次获得奖学金的同学能够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未获奖的同学不要气馁,以获奖同学为榜样,努力提升自己,争取在下次评选中取得优异成绩。
国家励志奖学金.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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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励志奖学金(本科班).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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