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园林系1名学生自入学以来不按要求完成规定的教学活动,达不到必修学分,根据学校学籍管理规定,予以退学,现公告如下:
陈银兵、1912220037、20春扩招园林班学生,自入学后不按规定参加各门课程的学习。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退学(一)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二)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该同学自入校以来不完成相应学习任务,不参与相关教学和班级活动,依照学校相关规定,予以退学。
公告时间:2025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24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有效期内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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