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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给予李帅等3位同学退学处理公告 | 来源:系办 点击数:4115次 更新时间:2024/6/20 9:13:06 |
建筑与园林系3名学生自入学以来连续旷课,不参加课程的学习,达不到规定的必修学分,根据学校学籍管理规定,予以退学,现公告如下:
李帅,学号:2211020111,22级建工1班学生;张明洋,学号:2211020119,22级建工1班学生;查阳,学号:2211020130,22级建工1班学生。自入学后不参加各门课程的学习,未按要求参加学校规定教学活动。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退学(一)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二)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该同学自入校以来不完成相应学习任务,不参与相关教学和班级活动,依照学校相关规定,予以退学。
公告时间: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22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有效期内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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