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届各位同学:
学生毕业设计工作是高职院校专业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学生进行全面专业训练并检验学生综合应用知识与能力的有效手段。每位毕业生必须认真独立地完成毕业设计任务,毕业设计成绩不合格者不发或缓发毕业证书。
一、 毕业设计要求参见《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毕业设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二、毕业设计时间安排(见附表一)/upload/file/20150528145333343334.doc
三、指导老师联系方式(见附表二)/upload/file/20150528145485498549.doc
四、毕业设计分组名单(见附表三)/upload/file/20150528145481948194.doc
建筑与艺术系、护理系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日
关于成立建筑与艺术系、护理系
学生毕业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
学生毕业设计工作是高职院校专业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学生进行全面专业训练并检验学生综合应用知识与能力的有效手段。为了加强学生毕业设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规范管理,经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建筑与艺术系、护理系学生毕业设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杨利民
副组长:田再法、郝华文、曾叶纯
成员(指导教师):
杨利民、田再法、郝华文、曾叶纯、张雁、沈敏、何琼、金城、姚玉屏、邹霞、任峰、徐国强、朱小龙、汪圣、夏亮、周艳、康正玲、花昌涛、方晶、孙慧、王嫦娟、吴婷、王丹、何琼、何红芳、程华玲、胡茜琪、操银环、耿雪。
郝华文、曾叶纯分别兼任建筑与艺术系、护理系毕业设计工作办公室主任。
为将2016届毕业生毕业设计工作落到实处,力争出成果出效益,各指导教师必须严格执行《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毕业设计工作管理办法》。有关指导任务及时间安排见附件。
建筑与艺术系、护理系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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